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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3-22 23:51:55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

 

  三、专业招生计划及上线情况

 

  四、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复试”两部分,满分240分。

  1、专业课笔试

  以考生2017年3月14日前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确认的复试科目为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闭卷。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满分140分。专业综合面试由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评分细则为:

 

  五、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3月17日14:30~17:30,地点:软件大楼106。

  2、复试专业课考试:3月18日下午14:30~16:30地点:综合楼4楼。具体地点请于考试前两天登录学院网站查看。

  3、专业综合面试:3月19日上午7:30到软件大楼集合,学术硕士考生在软件大楼542,专业硕士考生在软件大楼330,布置复试相关事项,随后考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面试顺序和复试小组,复试地点:软件大楼。

  4、复试具体安排见:附表1

  六、调剂

  1、调剂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且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由于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奖助政策等方面与全日制考生的差别明显,是否参加非全日制的调剂复试,由考生自愿选择和申请)

  2、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

 

  3、调剂程序:

  (1)第一批调剂:放弃原报考专业,在调剂专业录取。复试时笔试仍为原报考专业,面试为调剂专业。请在3月17日17:00前提交书面申请到软件大楼101办公室(交申请时请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再接受(调剂申请表另附下载地址,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2)第二批调剂:面试前学院将征集考生调剂志愿,在原报考专业未录取

  其他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按照学院复试办法,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调剂。

  七、录取原则

  1、参加2016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以不参加本次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2、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顺序,依次按总成绩(即初试与复试成绩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初试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初试数学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初试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四个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

  (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四个专业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计算机技术[085211](非全日制)、软件工程[085212](非全日制)的第一批调剂考生。

  (3)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四个专业的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计算机技术[085211](非全日制)、软件工程[085212](非全日制)的第二批调剂考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录取:

  (1)复试成绩少于144分;

  (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

  (3)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八、奖助学金

  1、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奖助学金的标准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2、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http://www.moe.edu.cn/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教育部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文件)

  九、其他事宜

  1、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需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将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学院复试监督工作。在不影响考生正常复试的情况下,遴选部分考生为观察员全程参与面试。

  3、请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z.hnu.cn/)和我院网站(http://csee.hnu.edu.cn)【学院通知】栏目的通知。

  十、联络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地址:湖南大学软件大楼101办公室(教学办)

  电话:0731-88823901

  QQ联系群:561710124(请上线的同学用姓名+考号验证入群)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8882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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